首页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为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 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14)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