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2004年) 经2004年6月29日第37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经2004年6月29日第37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