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