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