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检测活动管理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检测活动管理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见证。见证人员应当制作见证记录,记录取样、制样、标识、封志、送检以及现场检测等情况,并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