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时,不得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设定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地区性准入条件。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