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