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工程勘察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勘察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必须真实、准确。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