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