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七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勘察、设计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五条 军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