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