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2015年) 七、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2015年) 七、 七、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