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三章 企业考评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企业考评 第二十二条 对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