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决定。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