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五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