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招标内容;

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评标标准和方法;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

未中标方案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