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