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2015年) 三、

三、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建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标明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及建筑工程的功能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