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凡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施工安装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单位和个人,建筑物所有者以及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