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六条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