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