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