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2015年) 六、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2015年) 六、 六、 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勘察后期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勘察人员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组织参与施工验槽;组织勘察人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字,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还应参加单位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组织勘察人员参与相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提出与勘察工作有关的技术处理措施。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