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2015年) 四、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2015年) 四、 四、 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原始取样、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整理、核对原始记录,核验有关现场和试验人员在记录上的签字,对原始记录、测试报告、土工试验成果等各项作业资料验收签字。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