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2013年) 八、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2013年) 八、 八、 附则 (一) 本准入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的建筑卫生陶瓷生产线和企业。 (二) 本准入标准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划政策,按其最新版本执行。 (三) 本准入标准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