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2015年) 4.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活动,企业应从最低等级资质重新申请。 五、 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 (三十三)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2015年) (三十三) 4.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活动,企业应从最低等级资质重新申请。 五、 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 (三十三) 对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原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