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