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2016年) 3. 保障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地震灾害风险保障需求,为受灾地区提供经济补偿,加快恢复重建。通过科学设计保险产品,合理厘定保险费率,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保障需求,充分扩大保障覆盖人群,有效降低保障成本。 二、 保障方案 (一) 保障对象和责任。 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2016年) 以城乡居民住宅为保障对象,考虑到我国地理环境的多元化、地区灾害和城乡居民住宅的差异性,运行初期,结合各地区房屋实际情况,原则上以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物本身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主,以破坏性地震振动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地陷、泥石流及滑坡等次生灾害为主要保险责任。 3. 保障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地震灾害风险保障需求,为受灾地区提供经济补偿,加快恢复重建。通过科学设计保险产品,合理厘定保险费率,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保障需求,充分扩大保障覆盖人群,有效降低保障成本。 二、 保障方案 (一) 保障对象和责任。 以城乡居民住宅为保障对象,考虑到我国地理环境的多元化、地区灾害和城乡居民住宅的差异性,运行初期,结合各地区房屋实际情况,原则上以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物本身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主,以破坏性地震振动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地陷、泥石流及滑坡等次生灾害为主要保险责任。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