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