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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部、税务总局、林草局、文物局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2019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增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下简称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励广大消防救援指战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现就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增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下简称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励广大消防救援指战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现就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