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四、

四、 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将第三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结论”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