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 第二章 保护措施 第七条 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为: (三)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 (三) 第二章 保护措施 第七条 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为: (三) 在标志埋设地下传输线路的地面周围1米范围内种植根茎可能缠绕传输线路的植物、倾倒腐蚀性物品;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