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章 电视剧制作许可 第二十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电视剧制作许可 第二十条 境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按有关规定向广电总局申报。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