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迁建和保护 第三十条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迁建和保护 第三十条 申请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