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 第二十三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如需购买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当向核发其《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机关申领… 第二十四条 无线传输覆盖网中使用的发射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第二十五条 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订购证明》所载明的技术参数生产和销售发射设备,并在设备上加贴《订购证明》编号,同时将《订购证明》回执寄回核发《订购证明》的行政机关。订购证明… 第二十六条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安装完毕后,设置该发射设备的单位须在20日内向核发其《订购证明》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相应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组…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