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0年) 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0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 特区企业中的中国职工工资水平、工资形式、奖励办法,以及劳动保险、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由企业同职工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