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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年) 八、

第四部分 教育评价

八、 对幼儿发展状况的评估,要注意:

(一) 明确评价的目的是了解幼儿的发展需要,以便提供更加适宜的帮助和指导。 (二) 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识和技能,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 (三) 在日常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自然的方法进行。平时观察所获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幼儿行为表现和所积累的各种作品等,是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 承认和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在幼儿面前慎用横向的比较。 (五)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既要了解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其发展的速度、特点和倾向等。
(五) 目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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