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年) 第四部分 教育评价 七、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年) 七、 第四部分 教育评价 七、 教育工作评价宜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一) 教育计划和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否建立在了解本班幼儿现状的基础上。 (二) 教育的内容、方式、策略、环境条件是否能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 (三) 教育过程是否能为幼儿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并符合其发展需要。 (四) 教育内容、要求能否兼顾群体需要和个体差异,使每个幼儿都能得到发展,都有成功感。 (五) 教师的指导是否有利于幼儿主动、有效地学习。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