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 第六章 幼儿园的园舍、设备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幼儿园的园舍、设备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玩教具、图书和乐器等。 玩教具应当具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幼儿园应当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玩教具。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