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3年) 第九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五十六条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3年) 第五十六条 第九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五十六条 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