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3年) 第七章 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四十条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3年) 第四十条 第七章 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四十条 中央组织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应当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