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十四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关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可以集中管理下级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