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十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十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