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 第八章 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 第八章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管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