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2019年)

发布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以下简称《意见》)的部署,努力打造更加优质…

一、 工作目标

(一) 总体要求。力争2019年年底前,全国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个工作日内,提前完成本届政府提出的目标。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在确保工作质量前提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 (二) 具体目标。各地相关政府部门针对本系统存在的非法定涉及企业开办事项、程序和提交材料进行清理,共同将《意见》规定的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社保登记4个环节至少…

二、 主要措施

(一) 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1.各地要开通“一网通办”平台(或服务专区等),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加强信息… (二) 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1.大力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健全“零见面”企业登记工作机制。2.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全面推行名称自主申报与设立… (三) 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服务。1.对于尚未建成印章业信息系统的地方,要强化责任落实,尽快完成建设应用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系统运维、升级改造予以经费保障。要拓… (四) 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1.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强化企业登记信息共享应用。2.大力推… (五) 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1.全面推行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网上办理,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办事材料。2.将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

三、 保障措施

(一) 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牵头职责,针对上述工作目标和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本地区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地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 (二) 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各地要不断提升信息共享和应用支撑保障能力,发展改革部门要在相关信息化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加强现场辅导、帮办,引导申请人更多通… (三) 注重改革实际效果。要特别注重了解企业和群众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际感受,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要落实《意见》有关要求… (四) 严肃追究问责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追踪和记录企业办事流程信息,并为申请人提供便捷和动态查询办事信息的有效渠道。要充分利用“多证合一”数据信息共享,任何单位和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 发 展 改 革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