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18年) (十二)

(十二) 企业信息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直销企业的注册、年报、监管等信息,应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清单列明的直销抽查项目需认真检查,对清单未列入的直销抽查项目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