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 二、 建立区域计量发展统筹机制 (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 (五) 二、 建立区域计量发展统筹机制 (五) 深化区域计量发展合作机制。突出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在区域协调互认、议事决策、交流合作、技术会商中的角色地位,发挥大区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传溯源的重要作用,加强在重大计量政策研究、计量标准建设、计量能力提升、计量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协同和互联互通。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