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 (十六)

(十六) 推进区域计量互认。鼓励跨省间实施计量事项“一网通办”和电子证照办理,共享共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试题资源和区域计量技术人才专家库。建立计量授权互认机制,联合成立区域性计量技术委员会,鼓励区域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共享、计量考评员共享、共用,支持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书信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