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年) 三、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年) 三、 三、 规范检查流程 (一) 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和省级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并报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检… (二)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在抽取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 (三)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执法检查人员的匹配工作。要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 (四) 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方式。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抽查检查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抽查… (五)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和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 (六) 积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