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

发布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员会、城管委、经信委、水务厅、水务局、建设局): 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部分地区民用“三表”设备老化,造成计量失准,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为进一步加强…

一、 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三、 重点任务

(一)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督促民用“三表”制造企业和供电、供水、供气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服务意识。民用“三表”制造企业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计量法… (二) 确保新建住宅建筑安装的民用“三表”质量过关。 切实加强新建住宅建筑验收环节计量监管,完善新建住宅建筑民用“三表”的计量监管机制。新建住宅建筑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对未经首次检定以及首次检… (三) 加强民用“三表”计量监管。 强化对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前首次检定、到期轮换的监督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双随机监督检查机制,督促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 (四)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各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计量纠纷并反馈结果。供电、供水、供气服务企业对人民群众举报的失准民用“… (五)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民用“三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好监管责任。对发现的已经安装或者使用的未经首次检定的民用“三表”,要求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立即整…

四、 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民用“三表”管理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 (二) 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民用“三表”相关工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联合开展民用“三表”检查和执法,对安装的民用“三表… (三) 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计量法制意识。 各地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民用“三表”的计量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向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宣传计量法制要求,引导其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督促企业抄表…